近年来,“互联网+”与货物运输业深度融合,涌现出无车承运等新兴经营模式。据统计,无车承运试点业务中的实际承运人有近80%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由于个体车辆流动性强,在异地开展运输业务时难以及时开出发票,对其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如何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难题成为了当前的热点话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货物运输小规模企业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无车承运试点企业推行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作出若干规定。根据最新政策,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并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
快速快乐学财务,南京会计培训哪家好让学习更简单!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理臣教育官网。